各系部、各课题组:
根据《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淮工研〔2024〕139号)(附件1)、《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规定》(淮工研〔2022〕94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将202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按评审专家意见完成修改并经学院认定修改到位。
二、工作流程
(一)学位申请人填写《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3)提交所在课题组报学院,学院组织审核研究生是否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行完善修改。
(二)成立答辩委员会
课题组根据《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文件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附件4),由学院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化学工程学院)主席签字、盖章。
(三)课题组将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提前一周送达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四)课题组制定公布《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5)报送学院,原件学院留存归档,扫描件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召开答辩报告会
各课题组召开答辩报告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位申请人的答辩状况作出评议,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议及表决情况表》(附件6)。
秘书全程记录答辩情况,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附件7),《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汇总表》(附件8)。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作出决议,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附件9),提请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六)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学位申请人整理《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申请材料目录》(附件10)要求材料纸质版和对应的扫描件,经学院审核无误后,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审批情况汇总表》(附件11)《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申请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2)。
(七)材料报送
学院及时将《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审批情况汇总表》《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申请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等材料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化学工程学院),其余答辩材料由学院存档。
三、学位评定与授予
(一)学位评定分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决议书》(附件13),连同《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审批情况汇总表》和2本硕士学位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签字后的PDF格式)于5月28日前报研究生处。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者进行审定,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课题组高度重视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
(二)请各系务必按照《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申请材料报送及审核注意事项》(附件14)严格审核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申请材料纸质版和扫描件留存归档。
(三)所有扫描件均以PDF格式报送。
(四)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费用不得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张老师联系,电话:8355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