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
2017年11月2日、11月3日
二、比赛地点
枚乘路校区南园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
各工会分会组队。体育教学部和校工会全体人员参与运动会组织及裁判工作,不参加比赛项目。
四、参赛组别
根据年龄段分成甲、乙、丙三组
甲组(男、女) 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男、女) 41~50岁(1977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
丙组(男、女) 51岁以上(1967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五、比赛项目
(一)田径比赛项目:
甲组(男、女):1.100m 2.800m 3.铅球 4. 跳远
乙组(男、女):1.100m 2.800m 3.铅球 4. 跳远
男女混合4 × 100 m接力(3男1女,年龄不限)
(二)趣味比赛项目:
1.个人项目
甲组(男、女):(1)托物往返跑 (2)三分投篮(男)
(3)定点投篮(女) (4)一分钟夹乒乓球
(5)一分钟跳绳
乙组(男、女):(1)托物往返跑 (2)三分投篮 (男)
(3)定点投篮(女) (4)一分钟夹乒乓球
丙组(男、女):(1)木球 (2)飞镖
(3)一分钟夹乒乓球
2.集体项目
(1)拔河比赛 (2)同舟共济 (3)30米抱球迎面接力 (4)1200米健身跑(中层以上干部)
六、竞赛办法与规则
(一)三分投篮
竞赛办法:在三分线外任意点投篮5次,根据进球数多少排列名次,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在同一轮如进球数相同,则加赛投篮1次,进行同名次决赛。
(二)木 球
竞赛办法:从起点开始击球,直到将球击进终点球门为止,根据木球的击打次数多少排列名次,击打次数少者名次列前。
(三)定点投篮
竞赛办法:在罚球线后投篮5次,根据进球数多少排列名次,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在同一轮如进球数相同,则加赛投篮1次,进行同名次决赛。
(四)托物往返跑
竞赛办法:参赛者使用网球拍将网球托住,完成30米托物绕障碍往返跑,障碍间距为3米,计完成比赛时间,少者优先。
竞赛规则:球脱离球拍视为违例,参赛者应从起点重新开始;少过或撞动障碍及利用任何手段固定球者取消比赛成绩。
场地图示:灰色为比赛道,白色为隔离道。
(五)一分钟夹乒乓球
竞赛办法: 在相距5米的地面上放两个脸盆,1号盆装有20个乒乓球,2号盆为空,参赛者手持筷子(由大会提供),听到信号后将乒乓球从1号盆夹起然后放入2号盆,然后进行下一次夹球,在规定时间内2号盆中球多者获胜,如有球个数相同的,需进行加赛,直至决出胜负。
竞赛规则:途中球如果掉到地上需回到1号盆重新夹球。
(六)飞镖
竞赛办法:每人5支镖,靶盘中心到地面的高度为1.73米,投掷线至靶盘的距离是2.37米,投分值靶盘,有双倍和三倍积分,最后按5次射镖得分累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以最高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一分钟跳绳
竞赛办法:单人单跳,参赛运动员每跳跃一次,摇绳一个回环(一周圈),记录一分钟跳绳次数。比赛过程中如跳绳拌脚中断,除该次不计。如绳子断开可以补测一次。
(八)30米抱球迎面接力
竞赛办法:在长30米比赛场地上进行。每队12人,男、女队员各6人,分两头站立,第1个人(先跑的一方)手抱3个排球,待发令后跑向对方,将3个排球传给对面自己的队友,依次到最后1 个人,按到达终点时间取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九)拔河比赛
1.拔河比赛办法:每个分会选拔队员15人,其中女队员不少于3人,拔河比赛是在2米限制区、40秒时间内,中间标志物越过或偏向一方限制区为胜,采用三局两胜制。
(十)同舟共济(每队10人,男女各5人)
同舟共济比赛办法:所有队员(5男5女)的左右脚都分别站在放置于起点线后的二个板鞋上,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可接触地面,听到发令后,沿规定赛道,向前行进约33米,以木板的最后边缘通过终点线为止。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某一队员脚脱离板鞋、脚触地或摔倒,须在触地(落地)处重新套好板鞋继续比赛。
(十一)健身跑(1200米)中层以上干部。
六、参赛条件、报名方法
1.全校身体健康的在职工会会员、提前入职教师及在岗外聘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2.以各分会为单位,按规定报名参赛,集体项目限报一队。
3.各分会按规定选派女教工参加相应项目,混合接力队员年龄不限。
4.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接力、集体项目除外)。
5.不得跨年龄组填报项目,不得跨年龄组参加比赛。
本次运动会采用网络报名,截至日期2017年10月20日16:00,逾期不报者作弃权论处。同时将纸质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送至体育部办公室孙习军老师处,报名后不得更改(自留底根)。
七、计分与奖励
1. 集体奖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按集体总分依次录取,如总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余此类推。
2.设组织奖,由组委会现场评比产生。
3. 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集体项目加倍计分。若某个项目参赛运动员(队)不足或等于录取名次时,递减1名录取,若只有1人(队)参赛,该项目取消,个人允许改项。
八、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