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广大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创造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促进学生住宿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学生住宿由学生工作处主管,各学院协助做好管理工作。学生工作处所辖的学生宿舍管理科具体负责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站依据委托管理协议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住宿安排
1、每年宿管科根据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以及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制订调整方案、统一安排。
2、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调换宿舍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调换手续。
三、住宿办法
1、新生入学报到后,应持有关凭据到学生宿舍管理站办理入住手续。
2、学生休学、转学、退学、复学或毕业离校等,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住宿手续。
(1)休学、复学、转学学生持相关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退、住宿手续。
(2)退学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后三天内必须搬出宿舍,违者交由保卫处处理。
(3)学籍变动的学生应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宿舍变更手续。
(4)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
3、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租房居住。淮安市区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到所在学院填写《淮阴工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经学生家长、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和学生处同意后,方可办理校外住宿手续,每年6月份集中办理在校学生的校外住宿手续,9月份集中办理新生的校外住宿手续。
4、假期中学生如需继续在校住宿,应提前到所在学院申请,并由学院统一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
四、钥匙管理
1、新生入学时由管理站统一配发宿舍钥匙,管理站保留一把钥匙,以便检查卫生和急用。
2、学生须妥善保管钥匙,如发生丢失应立即换锁,并及时向管理站提供新钥匙。
3、学生休学、转学、退学、毕业离校时,须办理退还钥匙手续,调换宿舍学生须到管理站调换钥匙。
4、学生不得私自配制、转借钥匙。
五、家具管理
1、学生个人使用的床铺、桌凳等由自己保管,室内公用家具、门窗玻璃等由室长和学生共同保管。
2、学生因休、退、转学和毕业离校等情况离开宿舍前,应到学生宿舍管理站办理公物移交手续。
3、宿舍内公物自然损坏的,由管理站负责维修;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明的,由该室人员集体赔偿。
六、水电管理
1、学生按定额使用水电,每生每月8度电、4吨水,每年按10个月计算,超出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承担。
2、学生宿舍供电时间由学生宿舍管理科根据学校规定制定。
3、室内日光灯、开关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严禁违章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七、安全管理
1、学生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学生宿舍楼,应自觉接受检查,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予放行。
2、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晚上11:00到第二天早晨5:30前,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出宿舍。
3、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须持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登记,没有证件的,须由学生持证件登记领入。
4、学生不准在宿舍内吸烟、饮酒,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球,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5、学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照明。
6、学生不准在宿舍内赌博,播放、观看不健康音像制品。
7、学生不准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8、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服从所在学院和社区的管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定期向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汇报情况。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应经常了解在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
9、学生的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等)应按规定在工作站寄存,或保存在宿舍内租用的保险箱中,现金应随身携带或存入银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八、卫生管理
1、学生宿舍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清洁。
2、管理站应每天检查宿舍卫生,每周一将检查结果报相关学院,每月初将文明宿舍和不文明宿舍情况报宿管科。宿舍在一学年中有两次以上(含两次)被通报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其成员不得参加评优、评奖,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3、学生不得将饭菜带进宿舍。
九、学生住宿中若有违反本办法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