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研室:
为进一步优化校企导师结构,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修订)》(淮工研〔2024〕80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校内硕士生导师遴选对象为我校硕士学位点建设相关学科骨干教师。
企业硕士生导师遴选对象包括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大院名企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站、与学校有长期稳定的合作、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的企事业单位中,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学科相近的高级技术人员。
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对象为与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学科相近的其他高校优秀教师。
二、遴选条件
导师遴选条件详见《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校内硕士生导师申请须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2)和《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
企业硕士生导师申请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申请人须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4)和《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
兼职硕士生导师申请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申请人须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6)和《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兼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7)。
申请人须将最后学历、最高学位、职称证明、取得相关成果、有关科研课题及经费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查申请者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按照遴选条件,结合学科发展和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情况,对申请者是否遴选为硕士生导师进行表决,申请者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认无异议,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审核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按照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研究生院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审批通过的导师名单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填表须知
(一)申请人按照硕士学位点建设需要,填写申请培养方向。
(二)“近五年”时间界定: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近三年”时间界定:2022年1月1日起至今。
(三)“可支配科研经费”指纳入学校财务处管理的经费。
(四)校内导师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第一单位应为淮阴工学院。
五、材料报送
(一)申请人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
1. 附件2、附件4和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3、附件5和附件7电子版(EXCEL格式),请不要改变表格原有样式。
2. 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PDF格式),详情请参照《淮阴工学院硕士生导师申报支撑材料范本要求》(附件9),命名方式:姓名-2025年淮阴工学院硕士生导师申报支撑材料。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研究生院材料
1. 附件2、附件4和附件6纸质版和对应的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命名方式:姓名-2025年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2. 附件3、附件5和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EXCEL格式)。
3. 《淮阴工学院硕士生导师申报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4. 相关材料电子版请按校内硕士生导师、企业硕士生导师、兼职硕士生导师分开打包报送。
5. 特别提醒:可供自主支配的到账科研经费证明等支撑材料必附。
以上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请于9月25日前报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83559049。
附件1:《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修订)》(淮工研〔2024〕80号)
附件2: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附件3: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4: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审批表
附件5: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6: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审批表
附件7: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兼职)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8:淮阴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9:淮阴工学院硕士生导师申报支撑材料范本要求